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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  突然想要地老天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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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中国台州。

    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,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,她也不会来到台州,陪老人家重游故里。

    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,从美欧、印尼、墨西哥和内地各省市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,却只有沈公和两个儿子,住在老宅里。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,早到了一周,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,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。

    玉坊是私人所有,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,招待贵宾,不会有太多的闲人。

    这日午后,天气有些沉闷。

    沈公在接受一家台湾媒体的深访,她左右无事,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,沿着小路走到玉坊。

    推门而入,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,扑面而来。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,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,拿腔挂味儿,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。

    门外真是下火的热。

    猛地享受空调的冷风,她不禁惬意眯起眼睛,长长地吐了口气。

    刚想要张口要凉茶,却愣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内堂有两三个客人,有个人非常醒目。

    是程牧。

    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,他的模样。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,高瘦,黑色的短发,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,像波斯猫。而眼前,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,已不再是男孩子,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。

    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,悄悄从后堂走过去,远远地,仔细看他。

    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,除了手腕上的表,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。只这么坐着,单手搭在桌子边沿,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。两个人偶尔有交流,均是在用粤语对话,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,真是加分不少。

    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,第一天来的时候,沈公给她说过,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,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。难道,他也和沈家有关系?

    南北有些不敢相信。

    “这个好吗?”女人举着手臂,看他。

    “还不错。”他倒是惜字如金。

    程牧于她,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,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材生。而自己于他,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,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。所以,在这里,在台州,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,再见面,该做些什么?

    她没有走出大门,而是走进了内堂,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,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。因为她的靠近,两个人都看过来。

    南北笑著说:“这里最好的翡翠,应该还没有都拿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。

    “如果有,可以都拿出来。”程牧看着她的脸,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。

    “稍等。”

    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,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,很快,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“很好”的镯子。

    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,眼睛里满满的欢喜,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。

    她站在女人左侧,悄悄把视线越过去,无声问他:女朋友?

    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,只是瞧着她,眼睛里仿佛有着笑,可却没有露在脸上:“这些看起来都不错,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?”

    对于她的问题,他万全漠视了。

    “有,”她轻扬起嘴角,对店员要过来钥匙,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,打了锁。

    如此大的展柜,却仅有两个玉镯,足可见其价值。

    她却没有犹豫,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,挑了最小的那个,转身替女人试戴。她轻握住女人的手,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,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,尺寸竟然非常合适:“这个值得收藏,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不直接戴上?”程牧饶有兴致,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。

    “尺寸合适的镯子,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,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,硬要拿下来也不好,”南北说得有模有样,“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,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,才方便试戴。”

    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,绷着不敢笑。

    这话说的虽然唬人,可话语完全不专业,倒像是江湖骗子。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,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,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。

    不过道理倒是真的,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,可这样合适的尺寸,戴上再要取下来,的确需要吃些苦头。

    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。

    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,直接一套,给那个女人戴上了。

    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,轻吐口气,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,女店员抿嘴笑笑,没有往柜台走,反倒直接躬身,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。

    “是熟客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,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,无论挑中什么,都算是送给晚辈的。”店员很是唏嘘,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,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,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。

    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,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,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。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,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。所以少了什么,多了什么,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,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,被卖到海外的,起码给了那位,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,算是保护国宝了,”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,说话颇为酸溜溜,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。不过北北,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?”

    她怔了一瞬:“你是说程牧阳?”

    “是啊,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,程牧阳,”沈家明站起来,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,“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,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,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,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。”

    她喔了声:“我认识他的时候,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。”

    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,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,险些被啄到手指。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,还不无感慨地瞧她:“真巧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……真巧。”

    程牧阳,他原来就是程牧阳。

    手中的红茶,散发着袅袅的热气。

    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,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,都是熟悉的气候,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。

    现在想想,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。在比利时的那几年,也是多雨,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,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,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。

    可虽是雨雪多,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,和落地即化的小雪。

    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,十数年难遇。

    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,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,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?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,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。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,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。

    后来再如何补救,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。

    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,倒是她这个中弹的,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。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,所以除了疼,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,可从警察做笔录,到最后住院,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,的确震撼了她。

    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,大脑构造不同。

    可是到今时今日,她总算有了答案。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,他怕才怪。

    难怪,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:“你还好吗?”

    真是……过分。

    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,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。

    回到学校后,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,兼任保姆。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,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,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。

    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,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,有什么想法没有?她有些茫然,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,晃荡在她眼前说,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,就开始关注她了。

    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。可当时的她,却早有了感觉。

    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,让她没有深想,而且似乎,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。

    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,应该一路读书,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。

    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。

    只有一次,只有那么一次,她试探过他。

    “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,有什么看法?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?”她仰靠在椅子上,举着自己的书,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。

    她真的很享受,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。

    他的语调非常标准,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,真是规整了不少。

    程牧瞧了她一眼,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,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:“听上去,你很憧憬?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。”她摇头晃脑,嗤之以鼻。

    那个下午,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,他坐的离她很近,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,有淡淡,暖暖的味道,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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